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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膏新规来了!

2026年03月17日 05:16
 

12月1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,就《牙膏分类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目录》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。

截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

在牙膏功效类别方面,《目录》明确了01基础清洁类、02防龋类、03抑制牙菌斑类、04抗牙本质敏感类、05减轻牙龈问题类、06去渍美白类、07抗牙石类、08减轻口臭类这八大类别,每类对应规范功效宣称用语。例如,防龋类可宣称“预防龋齿、防龋、防蛀”等,去渍美白类可标注“增白牙齿,减少牙齿外源性着色”等。

在牙膏使用人群方面,《目录》将适用人群分为两类:适用于12岁以上人群(未标识“儿童牙膏”)的牙膏,可宣称上述所有功效类别对应的功效;适用于12岁及以下人群(标识“儿童牙膏”)的牙膏,仅可宣称01基础清洁类和02防龋类。